组字〔2010〕83号
各有关乡镇党委:
根据《安徽省选聘生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关于选聘生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第一、二批选聘生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时间
第一、二批选聘生考核年度(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考核工作安排在2010年7月下旬进行。
二、考核内容
按照“加强组织、服务农民、促进和谐、历炼人生”的目标要求和选聘生“6+1”岗位职责,全面了解选聘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选聘生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次及标准
选聘生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具体标准分别是:
(一)优秀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的能力强;
3、坚持在村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与农村干群关系融洽;
4、利用所学专长,立足农业农村实际干事创业,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业绩突出;
5、自觉遵守选聘生管理的各项规定,清正廉洁;
6、群众公认度高,测评称职以上票达到80%以上。
(二)称职等次
1、思想素质较高;
2、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的能力较强;
3、坚持在村工作,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一定的业绩;
5、较好地遵守选聘生管理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
6、群众比较公认,测评称职以上票达到70%。
(三)基本称职等次
1、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
2、基本适应农村基层工作;
3、在村工作时间在三分之二以上,有一定工作责任心;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没有出现较大失误;
5、有一定的组织纪律观念,没有不廉洁现象;
6、群众比较公认,测评称职以上票达到60%以上。
(四)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要求;
3、基本不在村工作,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选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组织纪律观念差,有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严重;
6、群众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累计超过40%,经组织考核属实。
四、考核办法
选聘生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组织实施。考核的具体办法是:
1、述职测评。由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召集选聘村党员议事会代表、村组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听取选聘生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测评工作由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
2、个别谈话。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方式,分别听取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结对帮扶人、选聘生本人和选聘村 “两委”成员,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
3、实地了解。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走访农户等了解选聘生工作生活情况。
4、确定等次。考核组对述职测评、实地了解、个别谈话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选聘生平时表现情况,逐人形成考核材料,在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经县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的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35%。考核结果报市选聘办备案,《选聘生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表样附后)存入选聘生人事档案。
在认定选聘生考核等次时,要统筹考虑选聘生的努力程度、个人特长发挥、任职地的基础条件和工作环境等,防止工作简单化,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
5、结果公示。选聘生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后,县选聘办以书面形式,在全体选聘生中公示每个人的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选聘生要在乡村两级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6、情况反馈。考核工作结束后,县选聘办会同乡镇党委负责同志向选聘生逐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选聘生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选聘生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考选调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选聘生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享受省选聘办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引导其另行择业。
六、组织领导
对选聘生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是全面了解掌握选聘生工作实绩和个人成长情况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加强选聘生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对选聘生培养培养使用和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抽调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考核组,实行考核组长责任制。乡镇党委要督促选聘生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做好考核前期准备工作。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要及时填写《选聘生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附:1、选聘生年度考核测评表(式样)
2、选聘生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
2010年7月12日
抄报:市委组织部
抄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