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字〔2012〕41号
关于做好当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选派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皖选派电明字[201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当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选派到村任职之日起,要组织选派干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走访村组干部、老村干、老党员、困难户,与大户能人、流动党员、党员群众代表座谈讨论等方式,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摸清村情民意,深入分析本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比较优势,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任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6月5日前须报乡镇党委、县选派办审核,然后集中上报省市选派办。
二、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选派第五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12〕3号)要求:“选派单位联系和帮扶选派工作情况要作为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选派单位联系选派工作的负责同志和责任科室要于5月底前深入选派村,与选派干部一道调研分析,结合本单位的比较优势和选派村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选派村的发展规划,指导选派干部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规划。选派单位要结合选派村发展规划和选派干部任期规划制定具体帮扶计划(《选派单位帮扶选派村工作计划表》附后),并于6月10日前报县选派办。
三、各乡镇党委要督促选派干部认真学习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炯在全省第四批选派工作总结表彰暨第五批选派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全省2012年选派、选聘工作要点》和《选派干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见安徽省先锋网“农组园地”专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纪律要求,增强做好选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请各乡镇、选派村按照第五批选派工作动员会议部署要求,做好选派干部的工作和食宿安排。县选派办近期将结合检查选派单位帮扶指导情况对第五批选派干部工作和生活安排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加以解决。
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
2012年5月16日
抄送:市选派办,县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