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第五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选派第五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干部的人数、条件和选拔程序
全县第五批共选派干部22名。县直选派干部主要是从县直党政群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中选拔。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县的单位,纳入县选派范围。
选派的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2)热爱“三农”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5)年龄一般在40岁左右及以下;(6)身体健康。
确定选派干部人选按以下程序进行:选派单位进行动员,讲清干部选派的原则、意义和基本要求,鼓励个人报名;单位推荐人选;县委组织部审核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审定。
二、选派干部的任职和主要任务
第五批选派干部主要到后进村和“难点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任期2年。在安排选派干部任职村时,要尽可能考虑后进村、“难点村”和县直单位工作联系点等因素。
选派干部主持村党组织的工作,按照“加强组织、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维护稳定、锻炼干部,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目标要求,围绕“后进村”整顿和“难点村”治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任务:抓住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年”有利契机,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开展“五个好”村党组织创建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升村党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党员群众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选派单位和自身优势,大力实施民生工程,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疏导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选派干部的管理和待遇
认真落实《全省选派干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选派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总责,县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县选派办具体负责。乡镇党委和选派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组织部门做好选派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选派干部在村任职两年中,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省、市、县对选派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对选派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要进行调整,由原单位重新选派。选派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视同选派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且不占选派单位优秀等次名额。选派干部任期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选派干部任职档案,全面反映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间的情况。
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间与原单位同级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差旅费由选派单位承担。选派干部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由同级财政统筹解决。选派干部任职期间保留原单位编制、职务和身份,机构改革中的定编定岗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按照《关于机构改革中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定岗及选派干部中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等问题的意见》(皖组字﹝2002﹞48号)办理。
省财政为每名选派干部安排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2012年拨付。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审批按照《安徽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4﹞329号)的规定执行。选派干部任职期间,每人每年配备5000元办公经费。我县属大别山革命老区,选派干部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县选派办负责管理,专款专用。
四、切实加强对选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是加强“三农”工作、推进富民强县的重大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基层一线培养了解农村、熟悉农业、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员干部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和完善由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选派工作领导管理机制。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充分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坚持和完善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联系选派干部和选派村制度。县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选派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选派工作政策,加大对选派村帮扶支持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选派工作办公室建设,保证必要的力量和经费。县、乡选派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沟通,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选派工作调研督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为选派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派工作,严格把好干部选派关,确保选派干部的素质。提倡选派科级后备干部到村任职。要按照《通知》分配的选派干部名额、选派干部条件和人选推荐程序,抓紧召开符合条件的干部动员会议,讲清选派工作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选派干部的政策待遇,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把鼓励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结合起来,把优秀的年轻干部推荐上来,并于2012年3月12日前将《第五批选派干部情况登记表》报至县选派办。建立选派单位领导联系选派干部和单位帮扶选派村制度,充分利用选派村这个平台,深化本单位结对共建和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要关心选派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力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选派单位联系和帮扶工作情况作为机关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未安排选派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单位职能,积极支持选派干部和选派村的工作,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4月底前,第五批选派干部将统一到岗。各乡镇要精心安排好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间的食宿,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县委将适时召开欢送第五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会议,并对第四批选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选派干部、乡镇、选派单位和选派工作者进行表彰,对第五批选派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附件:第五批选派干部登记表
中共太湖县委办 公 室
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
抄送:市选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