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民华
乡镇党委书记,是基层实现科学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拉动基层工作开展的“火车头”,更是一方“诸侯”,万人之上的“统帅”。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方人民的生活幸福与否,更决定着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能否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整体上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本文试从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当前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爱岗之心迫切,敬业之心欠佳。突出地体现在部分乡镇党委书记过分“喜欢、渴求、占有”党委书记这个职位,而对在这个职位上要完成哪些工作、尽哪些职责就不知道也就不关心了。常规工作力求应付,重形式轻内容,热衷于“形象工程”,“偏爱”与经济投入有关的项目和工作。习惯于找借口,总是不知荣辱地唠叨“乡镇如何如何艰苦、情况如何如何复杂、待遇如何如何低……”。意在能够唤起上级组织和基层群众的同情宽恕,缺乏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占着茅厕不屙屎”,期待下一次调整的早日到来。
“理论”素质很高,实际能力不强。有些乡镇党委书记,他们的“书面”学历都很高,尽是大学文化,工作简历也很丰富,都是多岗锻炼的,“照这样计算”,书记们的理论素养和综合能力一定很强。但现实中却不是这样,有些党委书记的全日制学历仅是初、高中水平,还有小学三、四年级的,连一个工作报告都读不顺畅。虽说学历不等于能力,但“量变是会引起质变”的。有些书记处理事情“不按规则出牌”,决策缺少长远发展观念,工作、执行、协调能力都不强。有些书记“权力欲望”太强,团结意识太差,不懂发挥班子领导的集体力量和副职的优势,导致班子内耗严重。
“走读现象突出,重县城轻乡村”。由于若干巧合因素,当前的乡镇党委书记都是“城里人”。家住城里的乡镇党委书记往往很少驻乡镇,更缺少进村入组指导工作,喜欢遥控指挥,遇到问题尽量“拖延、回避”,工作贯彻在文件上、落实在会议上,监督检查的领导职能他们“坚决不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指导思想早就“上缴”了,群众“满意度”不高。与此相反,书记们倒是没少驻县城,没少“跑领导”,就连领导们的“喜、怒、哀、乐,进、退、得、失”都随时了如指掌,应对自如、到位。
调整调动频繁,潜在导向消极。虽然乡镇党委书记是有任期规定的,但县委不执行就如同没有。某县30多个乡镇党委书记,5年一届任期中,前三年就调整了20多个。少数几个3年内从“县局副职→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局长”走了一圈,这使人们看出,这类乡镇党委书记是“专为当官来的”,绝对不是为人民服务。你想,三年经历三个不同的单位任职,即使他能力再强也干不出什么成绩来,那是面对基层工作啊?更糟糕的是,这种现象具体而生动地证明着“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这句民间土话的无比正确,强烈地刺伤了认真工作的副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心,它带给人们一个明显的信号:只会认真干工作的干部莫过于笨猪,永远也不会有出息。
存在问题的原因
选用机制欠科学。当前,乡镇党委书记的选拔还缺乏规范标准,仍然把乡镇党委书记等同一般干部选用,对乡镇党委书记的任职条件、选用程序规定还带有很强的随意性、临时性,缺少“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力度不大,范围不广,仍然是“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使普通干部群众觉得好像“任何人都可以担任乡镇党委书记,只要‘那个’足够就行”。并且,乡镇党委书记队伍进出口不畅,能进不能出,一些混到乡镇长职位上的同志,就有“坐着亚军等冠军”的优越感,考虑乡镇具体工作成了他们的“业余爱好”,没有形成选拔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的科学机制。
县(市、区)委用人待透明。用人导向是“世界上最有威力的导向”。有调查表明:“地方干部最为信奉的既不是马列主义,也不是西方民主,而是官场中的‘潜规则’”。可见,县(市、区)委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用人行为,不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导向作用。当前乡镇党委书记的主要任用大权仍然是“上级说了算”,所谓的“组织意图”十分明显,对于“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形成了极大的否定。于是,部分乡镇党委书记便通过全身心投入去经营“潜规则”来实现自己的升迁,由此而来的廉洁问题也就“成了问题”。
教育管理不到位。对乡镇党委书记的教育培训缺少针对性、实用性,培训力度不够、渠道狭窄、形式单一,每年只有少数几个乡镇党委书记能到省、地党校培训,更多的没有接受培训机会,难以增长见识。管理松散,没有建成有关管理乡镇党委书记的规范制度,比如考勤、工作考评、群众满意度测评、民意调查等长效机制,以至于有的乡镇党委书记无故几十天不到乡镇也无所谓,想问题做决策“认主”者有之;天高皇帝远,我行我素者有之;自感怀才不遇“在其位也不谋其政”者有之。
监督考评欠科学。监督力度不够,对于乡镇党委书记来说,“上级监督太远、纪委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的现象普遍存在。监督渠道不畅,投诉无门,投诉问题“复杂化”,投诉杳无音信的现象严重,基本上还是书记的自我监督。考核评价不科学,考评标准不固定,考评方式单一,考评工作流于形式,特别是考评结果运用不力,乡镇党委书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体现不出优劣,激发不起乡镇党委书记的工作激情和创新精神。
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建议
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乡镇党委书记选拔机制。“体制和组织部门是负责制造干部的,就像市场上的一种产品,质量好坏得由老百姓评判。如果老是制造一些不合格产品,短期内老百姓只会对产品有意见,长久就对厂家有意见了”。因此,必须把乡镇党委书记当作关键“领导层”来对待,研究制定出乡镇党委书记的任用标准,选用程序等,建立一套科学的乡镇党委书记选拔机制,使有志于担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同志有个参考和明确的努力方向,不再去为所谓的“潜规则”而耗费毕生精力。比如,实行乡镇党委书记公开差额提名,全面推行“公推竞选”机制,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后备干部库,实行常规考察和年度考评,在非拟任职的情况下测评更真实的情况,革除
“不提拔不考察”的落后机制,民主推荐和测评要当场计票公布结果,免去干部群众对干部考察的“神秘感”和“不信任”。 打破目前由“组织考察→上级党委任命”的传统模式,建立乡镇党委书记任用三元模式,即乡镇党委书记的任免须经过“党组织考察→群众评议→党委任命”才能生效(非常时期除外),真正扩大民主范围,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真正“还权于民”,切实提高党组织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规范县(市、区)委书记(领导)的用人行为。县委书记(常委)在选用乡镇党委书记时,应该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法规制度,公开实行缺位公推,提名、酝酿、考察全程差额,公开选拔。坚持乡镇党委书记任用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县委书记末位发言,对拟任干部实行票决制,建成由“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用人机制。让“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同时,规定县委书记的用人权力:如动议权、提名推荐权、干部调整方案审订权、主持会议权、临机处置权和管理教育权;明确县委书记承担的用人导向责任、提高干部队伍总体素质责任、坚持用人原则和纪律责任。制定出真正科学规范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让县委书记的用人权受到制度约束,又能保障县委书记和县委选对人、用准人。让走上新岗位的党委书记不必付出‘跑送’投入,任后不欠“内债”,只想一门心思干出实绩来尝还人民群众的“情债”。
健全乡镇党委书记的教育培训和管理长效机制。把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纳入县(市、区)领导干部培训计划,每年安排相应党委书记到各类党校进行培训,特别是安排到发达地区的乡镇学习,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镇党委书记队伍的科学决策能力、统筹兼顾能力、团结协调能力。建立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党组织建设、民主测评评价、民意调查评价”在内的科学考评体系,特别要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把考评结果用作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决摒弃党委书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
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的监督工作。严格执行5年任期制,确保乡镇领导班子工作稳定有序。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审计制度,在乡镇党委书记拟提拔和拟卸任时,必须进行审计,以解决“带病提拔”和“边腐边升”的怪现象。改革纪委监督模式,精简乡镇纪委班子,乡镇纪委书记实行垂直管理,由上级选派或者是由“公推竞选”该乡镇“一把手”时最后“落选”的第二名担任,本级纪委主要对上级党委和纪委负责,切实推行党务公开。畅通监督诉求渠道,面向全民公开“12380、12309”等监督渠道,此类举报素材实行隔级处理,即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隔级举报(例如,发现乡镇党委书记有腐败线索,就向地(市)级举报,避免向县(区)级举报时,由于乡镇党委书记与县(区)级一把手关系“特殊”而杳无音信的情况)。建立网络监督投诉专站,由纪委或检察院专人管理网站,网站只对上级纪委和检察院负责。只要真正愿意还权于民,敢于全面发动群众,形成“全民皆兵”的监督局面,相信没有什么监督不了的。
总之,只有抓好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才算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支点。否则,“村哄乡、乡哄县、一直哄到国务院”的基层工作评价现象将长期存在,天大的惠农政策到了人民群众那里都是“打折”的,甚至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