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是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选派干部为重点,通过加强办公经费保障,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选派干部管理办法》《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支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财政专项安排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并明确经费标准、工作实施、资金配套等要求。
二、目标任务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三、实施内容
1.选派干部办公经费。67个脱贫村、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个乡村振兴重点村、1个红色村,每名选派干部每年1万元的办公经费管理使用。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四、资金筹措和拨付
选派干部办公经费均由省财政承担。建立健全资金拨付流程机制。省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下达到县财政,由县财政拨付到县选派办专户,各选派干部对照办公经费使用范围和报销要求,到县选派办办理相关报销手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报酬由县财政保障,按月发放。
五、工作推动情况
今年以来,持续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72支驻村工作队2021年办公经费按要求拨付至县选派办专户,根据《太湖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组织选派帮扶干部按时按需报销,保障驻村工作队正常办公经费需求,选派帮扶干部积极投入到乡村振兴一线,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