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5月1日起全面实行
4月25日,我县举行村级“零招待”业务培训会,对村级“零招待”制度出台背景、操作规程,特别是对县“两办”出台的《关于实行村级“零招待”的通知》及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共同制订下发的《太湖县村级工作餐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培训会对实行村级“零招待”制度提出了要求,并强调了工作纪律。要求各乡镇党委及开发区党工委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乡镇纪委要立足主责主业,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执纪问责;要树立看齐意识和大局意识,将执行村级“零招待”制度作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重点,推进基层作风建设。
根据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全县村级(含农村社区)一律不得使用集体资金开支招待费用。各级各单位工作人员到村级开展工作不能按时往返的,一律从乡镇政府领取就餐券,自带就餐券交村级安排工作餐;村级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工作餐,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就餐的,由村级统一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20元。
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县纪委将村级“零招待”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内容,要求乡镇纪委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所辖村级工作餐情况,对违反规定触犯红线的,将依纪依规追究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蹲村干部的责任,对弄虚作假报支招待费用等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财经制度和纪律规定追究村级两委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陈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