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村村民的一封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发表时间:2021-06-02作者:吕彬琦
溺水,已是夏季孩子的头号杀手,防溺水教育已刻不容缓。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孩子的监护人职责,不论你有多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知识提醒如下: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
1.放学后,2.双休日;3.节假日;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为此,请家长们一定要做到 “四知道”:
1.知去向; 2.知同伴;3.知归时; 4.知内容。
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亲爱的家长朋友,请记住“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让溺水事故减少到零!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希望各位朋友们随时留意一下,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从您我做起、从参与做起、从身边做起!
太湖经济开发区龙安村
2021年5月10日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
1.放学后,2.双休日;3.节假日;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为此,请家长们一定要做到 “四知道”:
1.知去向; 2.知同伴;3.知归时; 4.知内容。
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亲爱的家长朋友,请记住“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让溺水事故减少到零!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希望各位朋友们随时留意一下,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从您我做起、从参与做起、从身边做起!
太湖经济开发区龙安村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