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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发布:2020-08-21
作者:陈蓓蓓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组织关系
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单位党(工)委: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庆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办〔2019〕93号)要求,现就做好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求,按照精准对接指导、严格执行程序、及时跟进管理的工作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组织关系从国有企业党组织转移到党员经常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并将其纳入经常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进行教育管理。
二、工作步骤
1.集中摸排
国有企业党组织组织开展退休党员排查,党支部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国企退休党员基本信息、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逐人建立台账。
2.档案审核
按照规定,国企退休党员档案同人事档案不分离,同步移交、同步管理。国有企业要在人事档案移交至各地人社部门前,严格审核党员档案,确保《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等要件真实、齐全、规范。
3.登记造册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根据摸排、审档情况,建立完善国企退休党员名册,名册主要包括退休党员基本信息、党员档案审核信息、党费交纳情况及组织关系转入地党组织名称等基本情况。
4.组织处置
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国企退休党员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作出。停止党籍的国企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不办理转移。
5.转移接收
国企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前,企业党组织要通过召开退休党员大会、发布公告、书面通知等多种形式,告知政策依据,明确党员组织关系的去向,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接收地组织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协商处理存在的问题,妥善做好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接收地组织部门要做好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协调服务工作,街道和社区党组织不得无故拒绝接收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组织关系。
按照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省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要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办理。对未录入信息系统中的党员,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先准确录入信息,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对转到省外党组织的党员,要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国企退休党员被原单位返聘的,组织关系继续留在原单位。对长期在异地居住的,组织关系转移到现经常居住地党组织。
6.管理服务
接收国企退休党员组织关系的社区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针对退休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状况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党组织要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建立国有企业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沟通联系制度,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根据转接退休党员数量安排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强化对退休党员移交后的日常联系,继续关心关爱,做好慰问和特困帮扶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企业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
国有企业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助退休党员解决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力求使企业、街道社区等有关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有效衔接,防止出现“口袋”党员,确保每名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档”。
要严肃党的纪律,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伪造党员身份材料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和党员,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