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事关秸秆禁烧!
发表时间:2021-05-28作者:刘羊村
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
一、全县范围均为秸秆禁烧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以及农林废弃物、杂草、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
二、依法从严查处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拘留; 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0年5月10日
镇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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