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 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会暨防汛抗旱、总河长制 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5-16作者:方志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会议精神,部署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总河长制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县领导同意,决定召开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会暨防汛抗旱、总河长制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县政府大会堂二楼视频会议室,第一分会场设在水利局视频会议室,各乡镇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县领导;县政府办、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经开区安环局、经开区社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会议精神,部署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总河长制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县领导同意,决定召开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会暨防汛抗旱、总河长制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县政府大会堂二楼视频会议室,第一分会场设在水利局视频会议室,各乡镇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县领导;县政府办、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经开区安环局、经开区社会
事务局主要负责同志。
(二)第一分会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发区龙安村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名单附后)
(三)乡镇分会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总河长制)、地质灾害防治的分管负责同志;乡镇安监站站长、水利站站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所)长;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参会人员须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会的,须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负责同志参会。参会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
(二)请应急局会同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席位卡摆放等会务相关工作;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会议宣传报道。
(三)各单位参会人员名单请于5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洪雪兰,15855560958,邮箱:475720524@qq.com)
附件:1.第一分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2.县直参会报名回执
3.乡镇参会报名回执
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6日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