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村村规民约
发表时间:2020-09-04作者:章玉芹
龙山村村规民约
为弘扬公共道德,推进依法治村,维护公共秩序,规范村民行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特制定如下村规民约:
一、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二、土地属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占有使用。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
三、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投放到各组设置的垃圾桶内,按乡文件精神,每户每年40元(五保户、特困户除外),如发现乱扔垃圾劝告两次以上仍不悔改者,将处以50元的罚款。村每年年末将组织对各屋场环境卫生进行评比,评选3个“最美屋场”进行表彰,并奖励400-1000元。结合脱贫攻坚,在贫困户家庭中同步开展“四净两规范”环境卫生评比,评选3个“最美庭院”,奖励300元;评选3个“清洁卫生户”,奖励200元;评选出3个“环保带头人”,奖励100元。
四、严禁在村主干道上打场晒物,严禁在道路两侧乱搭、乱建、乱挖、乱围,堆放杂物,如发现上述情况,警告一次后仍不及时整改者,将报执法队强制执行。
五、保护森林资源,严禁出售风景树(如因特殊情况需出售风景树的,必须严格完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私自出售风景树,将报林业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罚)。严禁野外用火,严禁明火上山,发现一次处以50-500元处罚。
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孝敬老人,关爱孩子,夫妻和睦,邻里之间真诚相待,弘扬正气,狠刹歪风邪气。
七、进一步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倡导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婚庆喜宴及丧事不大操大办,倡导不跨屋场送礼,少放或不放礼花炮,丧事杜绝二次装棺。具体规定如下:
1、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节俭办喜宴,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宴请桌数、范围,正餐桌数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需提前报村红白理事会备案、批准。结婚喜宴每桌菜数不得超过10个、金额控制在260元以内(含烟酒),白喜事每桌菜数不得超过8个、金额控制在150元以内(含烟酒)。
2、倡导婚礼程序从简,禁止搭建彩虹门、请婚庆公司等行为,不搞豪华婚礼。简化丧葬程序,原则上3天内办理好丧事,最长时间不能超过7天。
3、禁止索要各种名目的彩礼,提倡相互随礼一般不超过20元,坚决抵制盲目攀比跟风。
4、提倡低碳环保的迎亲方式,少用或不用婚礼汽车,婚礼车队不超过6辆。不得组织大规模的送丧活动,送葬车辆不超过5辆,来回沿途严禁撒纸钱、放鞭炮等不文明行为。
5、严格按要求实行火葬,不私埋乱葬、不违规土葬、不二次装棺、不超标立碑建冢。
6、孩子满月、周岁生日、升学、参军、买房等原则上不准摆桌设宴、不准在饭店宴请客人。对考取大学主动放弃“升学宴”的农户,予以每户600元的奖励。未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的村民,村委会将予以通报批评。
7、此细则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的共 9 人组成的村级红白理事会帮助并监督执行。
八、爱护公共基础设施,如有损害基础设施行为,照价赔偿。
1、公共基础设施指所有的公共资源,包括绿化的苗木。
2、村民如因生活需要需破除水泥路面,必须提前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村公益事业管理委员会交出路面修复押金500元,申请户按约定日期修复路面后,退还押金。对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自行破除路面的,将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九、全体村民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村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十、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予以批评教育,视情况处以取消或者暂停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资格,不予以享受救助资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改善等政策待遇,对不服从处理的人员村委会将停办该户的一切公益性服务。
以上村规民约及相关细则,经全村各组召开组民会议征求意见并经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后制定,全体村民必须认真遵守执行。
龙山村民委员会
2020年6月
为弘扬公共道德,推进依法治村,维护公共秩序,规范村民行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特制定如下村规民约:
一、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二、土地属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占有使用。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
三、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投放到各组设置的垃圾桶内,按乡文件精神,每户每年40元(五保户、特困户除外),如发现乱扔垃圾劝告两次以上仍不悔改者,将处以50元的罚款。村每年年末将组织对各屋场环境卫生进行评比,评选3个“最美屋场”进行表彰,并奖励400-1000元。结合脱贫攻坚,在贫困户家庭中同步开展“四净两规范”环境卫生评比,评选3个“最美庭院”,奖励300元;评选3个“清洁卫生户”,奖励200元;评选出3个“环保带头人”,奖励100元。
四、严禁在村主干道上打场晒物,严禁在道路两侧乱搭、乱建、乱挖、乱围,堆放杂物,如发现上述情况,警告一次后仍不及时整改者,将报执法队强制执行。
五、保护森林资源,严禁出售风景树(如因特殊情况需出售风景树的,必须严格完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私自出售风景树,将报林业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罚)。严禁野外用火,严禁明火上山,发现一次处以50-500元处罚。
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孝敬老人,关爱孩子,夫妻和睦,邻里之间真诚相待,弘扬正气,狠刹歪风邪气。
七、进一步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倡导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婚庆喜宴及丧事不大操大办,倡导不跨屋场送礼,少放或不放礼花炮,丧事杜绝二次装棺。具体规定如下:
1、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节俭办喜宴,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宴请桌数、范围,正餐桌数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需提前报村红白理事会备案、批准。结婚喜宴每桌菜数不得超过10个、金额控制在260元以内(含烟酒),白喜事每桌菜数不得超过8个、金额控制在150元以内(含烟酒)。
2、倡导婚礼程序从简,禁止搭建彩虹门、请婚庆公司等行为,不搞豪华婚礼。简化丧葬程序,原则上3天内办理好丧事,最长时间不能超过7天。
3、禁止索要各种名目的彩礼,提倡相互随礼一般不超过20元,坚决抵制盲目攀比跟风。
4、提倡低碳环保的迎亲方式,少用或不用婚礼汽车,婚礼车队不超过6辆。不得组织大规模的送丧活动,送葬车辆不超过5辆,来回沿途严禁撒纸钱、放鞭炮等不文明行为。
5、严格按要求实行火葬,不私埋乱葬、不违规土葬、不二次装棺、不超标立碑建冢。
6、孩子满月、周岁生日、升学、参军、买房等原则上不准摆桌设宴、不准在饭店宴请客人。对考取大学主动放弃“升学宴”的农户,予以每户600元的奖励。未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的村民,村委会将予以通报批评。
7、此细则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的共 9 人组成的村级红白理事会帮助并监督执行。
八、爱护公共基础设施,如有损害基础设施行为,照价赔偿。
1、公共基础设施指所有的公共资源,包括绿化的苗木。
2、村民如因生活需要需破除水泥路面,必须提前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村公益事业管理委员会交出路面修复押金500元,申请户按约定日期修复路面后,退还押金。对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自行破除路面的,将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九、全体村民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村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十、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予以批评教育,视情况处以取消或者暂停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资格,不予以享受救助资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改善等政策待遇,对不服从处理的人员村委会将停办该户的一切公益性服务。
以上村规民约及相关细则,经全村各组召开组民会议征求意见并经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后制定,全体村民必须认真遵守执行。
龙山村民委员会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