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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最新通告!事关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 2021-12-15 作者:太湖县政府[打印][关闭]
太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从严从紧执行“十个一律”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国内新冠疫情呈多地多点散发态势,与我省相邻的浙江省疫情呈上升趋势,临近元旦、春节,人员流动频繁,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力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从严从紧执行“十个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县返县人员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日常健康监测。凡有报告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来县返县人员,应在抵达我县后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二、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一律从严管控。严格执行“一人一户”要求,因主观原因造成异动脱管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对监管责任人倒查追责。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一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县后一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影剧院、文体场所、旅游景点、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和空间密闭公共场所,一律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处理。五、酒店旅馆接待旅客时一律严格做好信息登记、查验安康码,一旦发现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一律从严处理。室外景区景点要采取预约、分流、限流等方式,科学合理控制人流密度不超过最大容纳量70%,暂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游客,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六、养老机构、临时周转房、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落实防疫措施,暂停所有非必要探访。娱乐场所、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浴室、游泳馆、室内景点、网吧、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纳入管理的临时活动点一律严格做好信息登记,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一旦发现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一律从严处理,直至关停。七、强化聚集活动管理。近期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的,一律严格落实报备制度,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参加。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八、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严格管理。禁止接诊“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店对购买“一退两抗”(退热类、抗生素类、抗病毒类)药品的人员一律严格实行实名登记、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报告属地乡镇防控办或县疾控中心,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如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九、强化个人防护,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一律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到县人民医院等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十、属地乡镇和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倒查追责。
太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12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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