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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换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反面典型案例选编(三)
发布时间: 2021-10-23 作者:安庆先锋[打印][关闭]
编者按
为严明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敲响纪法警钟,安庆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了近年来全国各地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发生的违反换届纪律、干扰破坏选举等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近期予以分批发布。希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和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抵制不良风气,真正起好带头作用;村(社区)党员群众要珍惜手中的选票,正确行使党和国家赋予的政治权利,营造风清气换届环境。
案件类型三:诽谤诬告类
案例十一:浙江省温州市某某村陈某某诽谤换届候选人案。
案件简介2020年8月23日,浙江省温州市某某村某村民微信群内出现一则题为“某某村主任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财产,金额巨大……”的抖音视频,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经查,该村村民陈某某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抖音APP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攻击现任村委会主任卢某某。
处理结果2020年8月25日,当地公安局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决定。
有关启示陈某某为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散布不实信息,诋毁他人声誉,已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案例十二:浙江省温州市某某村徐某甲、徐某乙寻衅滋事案。
案件简介2020年5月25日,浙江省温州市某某村村民徐某甲、徐某乙在网上恶意制造舆论,诽谤村党组织书记徐某丙、村委会主任徐某丁联手侵吞社保指标名额及村集体资产。6月18日,徐某甲蛊惑多人以“如果反映的事情得不到解决,就不许换届” 的无理要求威胁相关单位,并在村内扬言“某某村村干部事情不了结,就不能换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处理结果2020年7月23日,浙江省温州某区纪委监委为徐某丙、徐某丁澄清正名。7月29日,某区公安分局对徐某乙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8月5日,某区公安分局对徐某甲作出刑事拘留的处罚决定,9 月11日对徐某甲执行逮捕。
有关启示徐某甲、徐某乙恶意制造事端,诋毁诬告别人,行为极其嚣张跋扈,必须用国家法律惩戒,以儆效尤。
案件类型四:不正当竞争类
案例十三:浙江省绍兴市某某村村民邵某不正当竞争案。
案件简介2017年2月10日至11日, 在浙江省绍兴市某某村村民委员会换届自荐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该村自荐人邵某授意村民杨某、张某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未经村选举委员会许可,擅自将署名“村委会主任竞选人邵某”的《致村民的特殊信》及邵某的竞选名片分发给诸多村民,并许诺当选后给予村民利益。
处理结果2020年2月12日,当地公安机关对邵某处以行政拘留11天处罚,对杨某、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有关启示邵某急于求成,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宣传自己并给予空头承诺,破坏了正常选举秩序,触犯了有关法律法规。
案例十四:浙江省杭州市某某村委会委员孔某窃听换届情况案。
案件简介2017年11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某某村委会委员孔某在村委会委员徐某的办公室安装窃听器,窃听徐某在换届选举期间的相关情况。
处理结果2017年11月12日,当地公安机关对孔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并收缴其作案工具。
有关启示孔某为了满足私欲,采取非法手段获取换届有关情况,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终究自食其果。
案件类型五:故意避会类
案例十五:海南省某某村党支部邱某某等8名党员故意不参加换届选举会议案。
案件简介2013年7月9日下午,在海南省某某村党支部选举过程中,支委委员邱某某连同该行政村8名党员在明知要召开选举会议情况下拒不参加会议,并在经组织劝回到选举会场后仍大声吵嚷喧哗,影响换届会议的召开。
处理结果当地纪委给予邱某某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其余7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关启示邱某某等8名党员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故意不参加换届选举会议,严重影响党组织工作开展,制造不必要的麻烦,必 受党纪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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