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党支部主要职责
2、讨论决定本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社区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社区、组干部和社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社区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社区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乡镇党委沟通,确定好主题。
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社区“两委”干部(非党社区干部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和评功摆好会。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
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乡镇党委。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街道致富能手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6、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五、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六、党费收缴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按期、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并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4、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
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七、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党员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明确的,应为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做好党员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登记。
2、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应在这些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3、党员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4、社区党支部要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党员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5、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社区党支部应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6、对外来党员,社区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并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社区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4、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级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乡镇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乡镇党委汇总归档。
九、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制度
1、党支部建立“两机”配套的电教播放室,配1-2名责任心强的专兼职播放员,保管好电教设备,负责播放工作。
2、播放收看由支部成员主持,每次播放党员电教片都要按照收看记录本要求做好记录。
3、应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播放收看活动,保证做到党员每月能看到一次电教片。
4、播放员要注意信息反馈,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党员受教育情况。
5、严格遵守县委组织部有关管理规定,不准播放与党员教育无关的录像片,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
十、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党支部是全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支部书记对村里的工作负总责,社区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必须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责和开展工作。
2、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
3、联席会议主要讨论研究社区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4、每次会议到会人员必须达到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总数的80%以上。
5、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得到2/3以上与会人员的同意,方可提交到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6、联席会议召开前,社区“两委”班子主要领导要做好事前的沟通与研究。
十一、“五个好”社区党支部目标要求
1、领导班子好。社区“两委”干部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勤政,奋发有为。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配套组织作用发挥好。社区党支部书记“双带”能力强,有奉献精神,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2、党员干部队伍好。积极开展“三培两带”活动,全面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年富力强的党员都掌握2门以上先进实用技术,能较好地发挥“双带”作用。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好,能带头执行党的农村政策,为村民服务的意识强,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区组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关系协调,班子团结一致,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
4、小康建设业绩好。因村制宜,确定经济发展思路,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
5、农民群众反映好。村组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十二、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社区党支部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代表党支部对本村的重大问题,向社区居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
3、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完成工作、生产、学习等任务;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检查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检查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坚决从严治党,抓好廉政建设,端正党纪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支部书记因公外出或请假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十三、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1、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根据居民会议讨论的决议,带领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积极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组织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宣传科技知识,经常组织居民开展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管理和协调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
4、对居民委员会和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5、对社区的重大问题,经居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代表居委会向居民代表会议提请讨论决定。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提请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遵照执行。
7、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其他工作。
十四、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承诺主体:社区党支部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
承诺内容:社区党支部以创建“五个好”为目标开展承诺。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思想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保洁、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
承诺制定: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支部的承诺由乡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村党支部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考核评议。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