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公告
发表时间:2020-11-11作者:zq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从10月份开始,我县普查员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逐户摸底工作,但由于部分住户早出晚归,或因出差、旅游等各种原因,普查员无法入户摸底,从而导致摸底时可能遗漏少数住户信息。
请尚未进行摸底登记的居民于2020年11月15日前,主动到现居住地所在的村(居)委会联系补登记事宜。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所在地普查机构电话咨询。
太湖县人口普查机构联系方式:0556-4162432
太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