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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银行代扣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22 作者:大石乡[打印][关闭]
     为落实全民参保计划,防止脱保、漏保,确保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做好太湖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太政办秘〔2020〕43号)规定,对部分未及时通过线上缴纳2021年度参保金的原城镇居民,县医保服务中心已委托县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代扣。
    成功扣费的参保人员请通过太湖医保公众号“在线服务”栏核实参保信息,涉及重扣、错扣的请及时向县医保服务中心反馈,由县医保服务中心核实后,2021年1月31日前对扣款有误的将通过原账号退回扣款人,逾期系统将无法办理退费申请。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冻结或账户注销等原因无法扣费的参保人员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线上缴费。
咨询电话:0556-416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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