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入口
close“我们去年做的工钱,到今年都没着落,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替我们解决了,真的是非常感谢。。。”。
近日,申请人刘某等3名农民工在新仓镇劳保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员的调解下与被申请人安徽某工程有限公司及施工方代表韦某达成调解协议,如愿化解了劳资纠纷,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了应得的民工工资8600元,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归途。
2021年上半年,刘某等人与被申请人安徽某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施工方韦某约定到被所承建的新仓镇黄岭村某项目从事瓦工,水电工等相关工作。该项工程项目完工后,韦某等人与公司进行了工程款结算,但由于一直未付清工程款,刘某等人多次索要工资未果,遂诉至新仓镇劳保所,请求帮助解决劳资纠纷。
新仓镇劳保所了解基本案情后,组织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刻结清所拖欠工资;被申请人则称其安徽某工程公司工程款结算出现误差,还有未结清工程款足以支付民工工资,双方一度进入僵持状态。调解员通过解释相关法律法规,阐明劳动者合法收入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违法分包工程、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等情况。通过法、理、情的劝导,经过反复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申请人同意按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价支付民工工资。至此,该起讨薪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民生无小事,点滴见初心。农民工工资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农民工讨薪难、讨薪累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而切实维护这一群体合法权益,是新仓镇劳保所贯穿始终的工作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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