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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纪念县关工委成立30周年评先表彰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5-15作者:杨瑞

关于认真做好纪念县关工委成立30周年评先表彰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村,县直各单位:
为褒扬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推动新时代全县关工工作,决定在县关工委成立30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对关心下一代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为做好评先表彰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现就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评选对象:基层关工委、关工协会。
2、评选条件:(1)在创建“五好关工委”和“关工先进村”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各项创建指标基本达标;(2)“五教五助”、“关爱小、尊敬老”、助力扶贫等工作开展正常,成效较明显;(3)单项工作(活动)有特色、成果好,有一定的示范作用;(4)辖区(或单位)内青少年思想健康、发奋向上,近五年内未出现未成年人犯罪和造成较坏影响的虐待长、幼案(事)件。
(二)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1)各关工组织中的工作人员;(2)“五教”报告团成员以及从事各类关工志愿服务的人员、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
2、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热爱、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从事关工工作、参与关工活动;(3)在“五教五助”、助力扶贫、关爱留守儿童、爱小敬老、关工宣传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十佳五老
1、评选对象:较长时期在各级关工组织中工作或参加各种关心下一代志愿服务的“五老”人员。
2、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热爱、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有五年以上从事关工工作或参与关工志愿服务经历;(3)关工工作成绩突出,或积极参加“五教五助”、助力扶贫、关爱留守儿童、关工宣传等志愿服务,并做出突出成绩,在当地受到普遍尊重。
二、评选原则和办法
本次评先表彰,遵循好中选优、基层优先、兼顾平衡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首先由关工协会申请、乡镇关工委推荐产生候选人,推送至县关工委,并在县级媒体公示和进行相关一票否决审查,最后由县关工委报请县委、政府研究决定表彰。
、工作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纪念县关工委成立30周年评先表彰工作,要通过候选人推荐,挖掘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以典型示范、用典型引路,推动在本地区、本部门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上台阶、创辉煌。
(1)要将候选人推荐工作与总结30年关工工作结合起来。在全面总结本村、本单位30年关工协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好中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事迹最突出的候选人推荐出来。
(2)要将候选人推荐工作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结合起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增强推荐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真正把公众最认可的候选人推荐出来。
(3)要认真总结候选人事迹、撰写事迹材料,及时上报推荐结果。各村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撰写好候选人事迹材料、选好工作照片、填写好推荐表。在5月29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和1200-1500字的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附文字说明的电子版工作照片1-2张报送至镇关工委。(邮箱:958505583@qq.com)
 
附件一:纪念县关工委成立30周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二:纪念县关工委成立30周年先进单位推荐表
 
 
寺前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