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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镇镇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户申报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04-01作者:陈良根

为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受理农村贫困群众申报监测对象,现将申报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申报方式

1.书面申请。一般情况,农户向村委会递交《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提出申请。对于农户通过手机、微信、QQ、服务窗口等途径申请或通过定期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由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指导农户向村委会完善书面申请材料。

2.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安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申请。

 

“安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 二维码

3.通过拨打牛镇镇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0556-5129587提出申请。

二、监测程序

1.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可通过3种途径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

2.村民小组评议。农户申请后,由村两委成员组织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提出监测对象名单报村委会。

3.数据比对。乡(镇)对村民小组评议提出监测对象名单进行汇总,上报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数据比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和村。也可以在村级评议后再进行数据比对。

4.入户调查。村两委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监测对象名单开展入户调查,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农户确认签字。

5.村级评议。村两委根据入户调查情况与数据比对结果进行综合研判,确定监测对象类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提交村级评议确定初选名单。

6.村内公示。通过村级评议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村两委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条件的农户,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上报乡(镇)审核。

7.乡(镇)审核。乡(镇)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进行调查核实,填写《监测对象认定乡(镇)核查表》,由农户户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干部三方签字确认。监测对象初选名单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备案。

8.县级备案公告。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上报的监测对象备案并发布公告。县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告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9.系统录入标注。乡(镇)组织人员将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标注。

10.监测帮扶。县级统筹对监测对象落实监测联系人,安排帮扶措施,建立监测对象台账。

三、注意事项

1.自主申报要实事求是,符合申报条件,不允许弄虚作假,线上申报请使用文明用语。

2.请如实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沟通反馈。

3.申报受理后将按程序办理,请不要重复拨打电话,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