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低碳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0-03-31作者:聂彩芹
全镇广大居民朋友:
一、文明祭祀。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严禁在路口、广场、小区、树林、耕地、草坪、建筑物等一切场所焚烧纸钱、冥物、燃放鞭炮。
二、环保祭祀。自觉保护环境,提倡不使用塑料花等不可降解祭祀品,主动清理祖坟上的陈年塑料祭祀品,倡导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祭祀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
三、安全祭祀。自觉遵守《太湖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清明节期间,祭奠先人、怀缅英烈等祭扫活动,坚持做到不在林区焚香烧纸、燃放爆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保清明平安。
四、科学祭祀。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树立科学、文明的祭祀观念,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倡导者,积极向亲朋好友及身边群众宣传文明祭扫知识,禁止封建迷信活动。并以身作则,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广大居民朋友们,倡导文明祭扫,营造舒适绿色的人居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告别陋习的先行者。
牛镇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