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路交通检査管控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0-02-27作者:聂彩芹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的要求,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路交通检查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本县车辆和人员进入本县一律劝返(到我县返岗务工和上班人员,由县内属地管理单位派员对接并负责跟踪管理的除外;公务车、执法车、环卫车和与疫情防控需要的应急运输车辆及油、燃气等民生急需物资运输车辆除外)。
二、入境车辆和人员逢车必查、逢人必检。所有人员需查验身份证、测量体温。从武汉等8个“封城”地区来我县车辆和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后一律劝返。
三、本县出租汽车不得驶出县境,外县出租汽车一律不得驶入我县县境。
四、本通告自2020年2月6日0时起执行,执行停止时间另行公告。
上述规定需严格遵守。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太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