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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布:2022-07-11 作者:齐方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7月11日至9月16日,对弥陀镇党委及所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反映问题的渠道

弥陀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界岭村、河口村、真君村、弥陀村、安乐村、白洋村、圣迹村、田家村、铁林村、长林村、向阳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含2019年以来离任的村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信访接待点,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二楼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二)意见信箱:1.弥陀镇人民政府大楼前;2.弥陀镇各村(社区)办公楼旁;3.弥陀大酒店楼前。 

(三)电子邮箱:thxwxcsz@163.com;

(四)举报电话:15655658076(接受电话和短信举报);

(五)信访接待点:太湖县弥陀大酒店一楼县委第三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弥陀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的特点和规律,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纠正政治偏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太湖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