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森林是人类的摇篮,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主体,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是我县森林防火期,我县的森林禁火令已明确,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5月10日为禁止野外用火期、禁止以下野外用火行为:
(一)携带火种进山;
(二)私设电网;
(三)烧纸燃香、燃放烟花爆竹;
(四)私自炼山、烧秸秆、烧田埂地坝、烧灰积肥;
(五)野炊、吸烟、火把照明、放孔明灯;
(六)其他可能诱发森林火灾的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为共同维护和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太美太湖,我们恳请您不要从事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请自觉遵守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争做守法守纪好公民。同时要对中、小学生宣传教育,加强对老人、弱智群体的监管,严防野外用火的危险行为发生。
当前,气温回暖,出游踏春人员多、农事用火多、清明节祭祀用火多,又喜逢全国“两会”召开,森林防火又进入了一个关键节点,安全风险管控尤其重要,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这里提醒:在您欣赏森林美景时不忘森林防火、在您耕耘播种时不忘森林防火、在您追思忆祖时不忘森林防火。“无山不绿 ,有水皆清 , 四时花香 ,万壑鸟鸣”的人间仙境,需要您的关心与支持。
党中央发出“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号令,需要我们每个人落实到行动上来。
3月份是全省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我县也做了相应工作安排,为集中宣传、全面发动群防群治,预防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太湖县森防指办、县林业局向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义务防火宣传员。人人争当义务宣传员,保护森林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更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同时,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二、争当野外用火管控员。在森林防火关键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春游不烧烤、不野炊、林内不吸烟;春耕不用火;思亲不烧纸钱、冥物,提倡鲜花、植树等文明祭祀活动。
三、争当防火履职先锋。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职能,履行森林防火职责,严格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全面提升依法治火、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打造“生态、绿色、清洁、文明”的太湖、保护太湖的“好山好水”做出应有的贡献!
真诚的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太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太湖县林业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