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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广大人民群众 请您参与!

发表时间:2022-06-16作者:太湖县人民政府

@太湖县广大人民群众 请您参与!

家园之声 2022-06-15 19:04 发表于安徽

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关于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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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坍塌事故,人员伤亡惨重,令人悲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屋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为深刻吸取教训,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1日以来,我县已经全面启动了全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房屋建筑安全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望广大群众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响应、主动参与,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请您参与:太湖是我家,整治靠大家。我们热切期望广大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加入到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来。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要切实担负起房屋安全使用和维护维修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时刻注意房屋安全,主动参与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觉做到“六个不得”:

1.不得违反规划设计擅自加层或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2.不得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大房屋荷载;  

3.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4.不得擅自安装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设施设备;  

5.不得违规搭建或者擅自开挖房屋;  

6.不得将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出租、转让或用作生产经营场所。

请您配合:自建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需从建设源头抓起,请人民群众配合,自建房屋建设过程中做到“三要”:一要经过专业设计,二要有专业队伍施工,三要遵循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请您报告:如发现有自建房屋墙体倾斜、地基下沉、墙壁或地板开裂、周边施工影响安全等异常情况,请及时上报属地(社居委)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欢迎人民群众对发现的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积极举报,努力将各类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广大群众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全民参与,齐心协力,决战决胜,坚决打赢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让全县人民“住有所居,居者皆安”,为建设美丽、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太湖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

(来源:太湖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