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了解近期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状况,提高矫正对象法治底线意识和个人道德修养,10月11日,弥陀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会上,根据前期工作安排,首先各矫正对象对近期生活中遇到的快乐、有价值的事情进行了积极发言,他们当中,有人因家人团聚而快乐,有人因帮助他人而快乐,有人因能自由的生活而幸福,有人因与家人平淡平安生活而满足,有人在日常的工作劳动中找到了自身的价值等,发言不拘一格,现场气氛热烈;其次,司法所负责同志对前期社区矫正管理情况进行了点评,对受到训诫处分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强调所有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遵守矫正管理规定,认真配合矫正工作;最后,司法所负责同志带领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学习了《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有关训诫、警告、治安处罚和撤销缓刑等相关规定,教育他们在工作和生活当中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规定,认罪悔罪,洗礼灵魂,服从管理,要求他们对处罚情形,认真查找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确保缓刑期间安全稳定。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活动,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及价值取向得到有效加强,各矫正对象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会以更加严格的要求约束自己,努力改正不良习气,以乐观的人生态度享受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