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太湖法院充分发挥支部的引导和党员主动性作用,做到“全体动员,足额补交,及时上缴”,出现了从催促收到主动交的可喜变化。
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法院党总支与七个支部先后召开了党员大会,将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位党员。对不能参加会议的党员以电话,短信或者微信等形式讲清讲透整治工作要求,让所有党员明白,交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足额交纳党费既是党员应当履行的责任,也是党员党性的充分体现。在按照文件审核后,将文件结果和补交数额公布。许多党员看到公布的数据后,立即与有关人员联系,有党员领导干部即便因病在外,接到短信以后也第一时间委托同事代为交纳,全院76名党员不到两天就全部足额交到总支组织委员手中,没有一个讲不交或交多了。总支组织委员汇总后,于2016年7月29日向县直工委交纳了自2008年以来的补交党费4524元。第三支部17名党员除补交以前的党费外,还预交了2016年下半年党费5126元。
总支组织委员说,以前每年为了党费,要发通知催,好长时间都收不齐,影响了工作延误了时间进度,有时还影响团结和同事间的感情。而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许多党员主动询问党费缴纳标准,主动足额交党费,真是一大变化。党总支叶建军书记说,党费是收还是交,看起来是小事,但却是被动性与主动性的差异,实际上是党员党性提升的变化,这也是“两学一做”的效果的充分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