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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远教站点学用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3-04-22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安排,定于4月下旬和5月上旬先后开展全市、全省远教站点学用情况“百村调查”工作。现就做好全县乡镇、村、社区站点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15个乡镇站点,183个村(社区)站点。农组示范村、选聘村、选派村、美好乡村中心村、乡镇驻地村、县领导和省市县部门联系村作为自查重点。
   二、自查内容
   终端站点场地设施、设备完备及优化升级、网络畅通等情况;站点组织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的特色做法,学用工作经验和案例,学用转化成效,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需求和意见建议等情况。
   三、自查方式
   1、实地察看终端站点,了解站点使用情况和学用需求;
   2、填写《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学习情况自查登记表》(附件)。
   四、自查要求
   1、“百村调查”是推进远程教育管学用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把站点情况摸清、摸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各乡镇要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乡镇、村(社区)抓学用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学用转化成效;开展“双创双争”、站点分类定级情况;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需求和意见建议;对加强和改进远程教育工作的打算和举措。
   3、乡镇自查报告和各站点自查登记表于4月19日前报县电教中心。


                                 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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