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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撤销党内职务是指哪些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有无期限?

发布:2009-08-28
 答:撤销党内职务,是指撤销犯错误党员在党内经过选举或党组织任命而担任的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中的领导职务。包括: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书记、副书记,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以及党员在各级党委办事机关中担任的副科长以上的领导职务(军队政治机关的干部职务属于行政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明确是撤销一切职务,还是撤销某一具体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一职务或两个以上职务,而不是撤销一切职务时,则必须从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从高到低撤销,而不能撤销低职务保留高职务。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到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