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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怎样确定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

发布:2009-08-28
答: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下面可分设若干总支部或支部;有党员5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总支部,总支部下面可分设若干支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党员不足100人或50人,但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