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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长期外出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发布:2009-08-28
答: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和 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文件,听有关报告。如果不能在一个地方固定工作,不能 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一起外出的党员在三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未转正式组织 关系的党员,在他们回家期间,党组织应单独组织他们学习、过组织生活和传达党内文件。 ?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 ,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建立临时性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调动工作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并由自己带到 新的单位。在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不能参加新单位的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