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其察看期规定为一年或两年,是根据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的。对于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提前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应当坚持按期办理 。如有个别同志在留党察看期间确实表现突出,做了特殊贡献,或者有立功表现,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方可提前恢复其正式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