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材料的处理,一般做法是:评为优秀党员的、不合格党员 受到组织处理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存文书档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一般不存入本人档案,可以按文书档案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