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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之裕
发布:2009-10-12
鲁之裕,字亮侪,太湖县人;清康熙年间人,生于父亲云南任内,童年时在老家太湖读书,工书法、善骑射:康熙五十九年(172())举人,授内阁中书,出任河南确山县令和清河道、直隶布政司参政等职。为官数十年,在兴修水利、发展生产、革除旧习等方面多有建树。著有《长芦盐志》、《下荆南志)、《试馨堂诗文集》等书,皆行于世。享年81岁。
鲁遇事敢为,不惜荣誉:时河南督抚田文镜委他出任中牟县令,前去接任时,道旁数百人拦路告诉鲁,说该县李令为官清廉,不能卸职。鲁入县境查明情况后,得知李令系云南人,别母游京师十年,得中牟县令,因借俸迎母至任上,被弹劾。鲁知其冤,拒不受印,并拍案发誓说:“大丈夫不能做使人背冤之事!”遂快马返回。督抚厉声问他:“你为何返回?”鲁取下头上的珊瑚帽子,大声回答说:“我是一个贫寒出身的人,来河南求得一县今,当然欢喜。但我到中牟后,士民都留恋李令,说他贤良,不让他走,何况李令被劾是冤,因此未能受印。假如您知道这种情况,我为了沽名钓誉空手回来,这是我的罪过;倘使您不知道这些派我去,我回来如实向您禀报,请您指示,则不辜负您爱才之心。如果您认为没有什么哀怜,我再去接任也不迟,何敢违抗您的命令呢?”说罢起身欲辞。田督喊他回来,亲手将珊瑚帽重新给他戴上,并说:“这帽子还该你戴,不是你,我几乎害了忠良,你真是个奇男子。”清代著名诗人袁枚曾撰文叙其事,赞扬鲁之裕是奇男子、伟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