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法院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2012-09-13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重要实践,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 、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
县法院为了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近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安排第二阶段工作,针对法院的工作性质,抓住查找、预防、监控三个环节,紧盯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流程,坚持以查找单位、个人廉政风险点,促使审判权、执行权科学化、规范化运行。
会议要求: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公正廉洁是保持法院队伍纯洁性的重要体现。抓好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弄清“三个问题”,分清“三个误区”。查找风险不是针对个人,而是针对岗位、部门。岗位风险和部门风险不因人而异,不管谁在这个岗位上,风险都是存在的。要从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程度、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发生的几率等内容,对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每个类别的等级分别为“高、中、低”三种。突出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构建,要严格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细化、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力摸清权力底细,认真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切实找准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进行防控,着力形成廉政风险防控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畅通有效的运行机制,实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目标,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叶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