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太湖县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做到“三个注重”,强化学习效果。
一是注重重点对象带头学。县委召开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新《条例》,进一步熟悉了新《条例》的原则精神及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新要求,增强了贯彻执行新《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县委组织部把学习新《条例》作为组工干部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采取讨论学、新旧条例对比学、相关科室负责人解读学等方式,同时,安排组工干部轮流对新《条例》进行深入分析解读,使全体组工干部对新《条例》有了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切实提高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水平,确保干部选任中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二是注重干部群众普遍学。把学习新《条例》与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制定学习、宣传计划,明确通过举办培训班、开辟专栏、开展学习交流、知识竞赛、监督检查等方式集中开展学习,将学习扩大到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负责人、组织人事工作分管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并逐步辐射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使广大干部群众普遍了解掌握新《条例》的内容,准确把握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为推动贯彻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注重联系工作深入学。结合省、市部署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系近年来曝光的一些违规选人用人案例,开展自查,对过去干部选任工作进行总结,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结合全省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示范点创建工作,对照新《条例》内容,梳理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太湖县规范初始提名的意见》、《太湖县科级、股级干部任用程序》、《太湖县派员列席党委、党组研究干部工作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贯彻执行的长效机制。同时将新《条例》中的资格条件、提拔考察程序等新变化融入当前干部考察方案和选拔任用各环节中,严格依据最新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殷方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