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央党校报刊社社长兼总编辑谢春涛、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条例》基本上堵住了裸官在党政领导职务上上升的途径。更加“严苛”的“破格提拔”要求,防止了跨越式升官,连续三级跳,这些都不符合规律的情况发生。
□释疑
1
为何12年后再次修改干部条例?
建纲立制没有尽头
为何时隔12年要做这样一次修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领导干部工作需常抓常新,与时俱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从建立、修改到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探索、摸索的过程。当前国家整个处于改革期,同时在建纲立制的过程中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次修改比较成型,但也没有到头,因为实际情况在变化,今后肯定也还要作一些修订。
2
“十不准”为何基本全做了修改?
专对现实情况规定
许耀桐表示,这十不准,说得很新,都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裙带关系、利用职务谋取好处等等,此次作了明确规定,抓得比较准,讲得很清楚,表达到位,不是无的放矢,而是一环扣一环。
3
新《条例》是新的反腐动作吗?
着眼选拔优秀干部
许耀桐认为,条例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的方方面面的人起作用,包括主要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当事人等,使干部提拔、程序等更清楚,“过去说实话,谁为什么提拔,谁为什么不提拔,有时让人摸不着头脑,大家不服气,现在这个规则很清楚地摆在那里,就看得很清楚,大家也就各得其所了”。
4
为何增加对各年龄段干部的合理使用?
青年干部缺乏储备
许耀桐指出,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相关条款中,增加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许耀桐说,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制度强调可持续性,一直讲老中青三结合,这样干部才能壮大,如果都是一个年龄段,哪天老了就接不上。过去总觉得青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领导干部往往在青年年龄段缺少储备,这次条例这样写也是有道理的,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年轻人怎么培养?要有基层经验,不能老蹲在机关,这是针对领导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经历不完整的情况完善的规定,着眼于现在的问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由“身体健康”的规定改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对话
条件苛刻堵住“火箭升官”
京华时报:新《条例》对于破格提拔领导干部比原规定增加了500字的新表述,为何特别要严格“破格提拔”的规定?
许耀桐:关于破格提拔增加的规定都是比较新的,作为发现、选拔人才的途径,这条路不应该堵死。过去有段时间出现过“火箭式”提拔,后来提出干部原则上一级一级提拔,就是“台阶论”,这是有道理的,经历比较完整,着眼于把工作干好。但不能一刀切,有的人确实有特殊才能,增加的这三条规定比较靠谱,突出能吃苦、能接受考验、特殊岗位的需要和历练等,这些实际上条件比较苛刻,已经说明破格提拔不可能是多数,并体现了规律性,防止跨越式升官,连续三级跳,这些都不符合规律。
问责官员复出公众情绪难接受
京华时报:新《规定》明确了被免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的领导干部的复出时限及任职层次,为何要做出这样的规定?
许耀桐:新增规定加大了问责力度,过去很多问责官员实际上级别没动,就调别处“挪”了一下,对此2009年已经有了相关规定,这次条例增加规定更为正规,突出强调干部问责要搞真格,不能表面上很严厉,过一段时间不了了之,一年内不安排职务是最起码的,不然干部就把责任当儿戏,出了事儿掉以轻心。问责官员免职到规定时间,如果能真正改弦更张,还可以再安排职务,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管教不严”出事儿一块担
京华时报:新《条例》对“用人失察”的表述具体到了部门,甚至纪委也要担责,为何会有如此规定?
许耀桐:新规定明确了相关连带责任,干部当中还分“管干部的干部”,这些人某种程度上更重要,如果其身不正,干部工作怎么搞?组织部门把关不严干部肯定出问题,这是根本保证,管教不严,出事儿要追究一定责任,纪检监察部门也有连带责任。
(采写记者 商西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