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联盟首页 共产党员网 安徽先锋网 安庆先锋网

太湖先锋网首页

太湖先锋网微信公众号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选拔任用

郝绍明:领会新精神 把握新要求

发布:2014-11-08

                              太湖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郝绍明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体现了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和正确的用人导向。通过学习理解,有以下切身体会。
    新《条例》是一个务实的“法规”。2014版新《条例》保持了2002版《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内容的基本稳定。在着力体现中央关于干部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着眼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同时,充分吸纳了多年来干部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新《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
    新《条例》是一块择优的“明镜”。择优是《条例》明确规定的重要原则之一,同时《条例》科学回答了选什么样的人、选人的根本原则、树立什么样的用人导向、用什么办法选人、怎样教育培养人、怎样管人以及用什么样的作风选人等干部工作中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目的就是为了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新《条例》是一面改革的“旗帜”。《条例》通篇突出了问题导向、问题意识,坚持了改革的精神。这些年来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取人比较突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呈现弱化等问题,修订后的《条例》通篇都强化了党管干部原则,从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方面,都进一步充分强调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这就是改革。
    新《条例》是一把问责的“利剑”。新《条例》明确了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强调个人推荐干部实行署名推荐以及“十严禁”的纪律要求。中组部配套文件《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的“五个一律”更是态度坚决、惩处严厉。《意见》规定:建立倒查机制,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而且是一查到底、问责到人。谁敢触红线、越雷池,一律严肃惩处,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使出了查处的“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