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太湖县委中心组举行2014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会。县委书记应杰苗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县领导程志翔、张达华、聂万健、王子龙、赵福南、张时民、毛胜发、汪平、张敏丽、陈时彪等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会。在与会人员集体观看党史教育专题片《延安革命史实录》后;讲师组同志为大家认真解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应杰苗指出,当前要切实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尽快完善配套制度。 一要严格坚持选用标准。《条例》的核心是解决选什么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我们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条件,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尺度。二要切实履行选用程序。《条例》所确定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应遵循的程序,是干部选用工作扩大民主和强化监督的有效载体。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三要确保全程有效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带头遵守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执行条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应杰苗强调, 要切实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塑造三严三实型领导干部。 要结合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殷方兵 曹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