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与人数
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乡镇、县直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已竞聘县开发区雇员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严谨细致,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2、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7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90年8月1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治安刑事处罚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立案侦查、立案检查(调查)或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情形的;按照回避规定应当进行回避的。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5日至7日,截止时间为8月7日17:30。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干部科,咨询电话:4162612。报名步骤如下:
1、乡镇、县直单位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每个乡镇推荐人数不少于2人(原则上男、女各不少于1人),符合条件人数相对多的县直相关单位推荐报名人数不少于1人。
2、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报名时提供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应严格进行初步审查,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4、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应按照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认真进行资格确认。
四、考试
考试为撰写议论文;组织现场调研,撰写调研文章。
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临场观察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200分(议论文、调研文章各100分)。
五、考察
考试成绩前3名人员(分性别)进入考察。考察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文字功底、廉洁自律、人岗相适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初步人选(男、女各1名),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太湖县政府网、太湖先锋网、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即按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手续。对公示有问题不宜选调或试用不胜任的,在考察人选中择优递补。县直有关部门如因工作需要选调公务员,可从符合条件的考察人选中优先推荐。
七、组织领导
成立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人事副主任、县委编办副主任、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办主要负责人兼任。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并负责解释。
太湖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