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太湖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县经开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县经开区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县经开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竞聘雇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部门正职(三级雇员)岗位5个:招商局局长1名、安监环保局局长1名、财政局局长1名、党群工作部主任1名、综合执法局局长1名。
部门副职(四级雇员)岗位13个:招商局副局长1名、经济发展局副局长2名、社会事务局副局长2名、社会事务局人武部长1名、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2名、安监环保局副局长1名、党群工作部副主任1名、财政局副局长1名、综合执法局副局长1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部门主办(五级雇员)岗位12个:经济发展局(含企业服务中心)主办1名、招商局主办1名、国土规划建设局(含物业管理中心)主办2名、社会事务局主办2名、安监环保局主办1名、综合执法局主办2名、党群工作部主办1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办1名、财政局主办1名;
部门职员(六级雇员)岗位28个:经济发展局职员4名、招商局职员3名、国土规划建设局职员5名、社会事务局职员2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职员3名、党群工作部职员2名、纪工委职员1名、安监环保局职员2名、综合执法局职员3名、财政局职员3名。
二、竞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品行端正;
2、报名部门正职须具有正科级岗位或两年(含)以上副科级岗位工作经历,报名部门副职须具有行政机关、科级事业单位股级(含)以上岗位和五年(含)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报名部门主办须具有三年(含)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报名部门职员须具有一年(含)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近三年(2015-2017,下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报名部门正职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招商局局长须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名部门副职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名部门主办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名部门职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的具体条件(见附件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竞聘的人员。
县经开区现有工作人员(含财政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执法分局工作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不受年龄、工龄、专业、学历、试用期、其他要求等报名条件限制。
三、竞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竞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者携带报名资料(《2018年太湖经济开发区公开竞聘雇员报名表》(附件1),《2018年太湖经济开发区公开竞聘雇员比选评分表》(附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受表彰奖励及相关必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县经开区管委会(太湖县晋熙镇观音路289号)五楼会议室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资料经现场审核后由报名人现场密封提交,报名结束后由县经开区公开竞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拆封。
符合报名条件者限报一个工作岗位(县经开区现有工作人员可选报两个工作岗位,选报平行级岗位时注明第一、第二志愿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二)审查
报名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名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县经开区公开竞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开竞聘资格条件、结合报名人员单位实际情况及全县当前中心工作,对各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贯穿竞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竞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通过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是否保留岗位计划由县经开区公开竞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取消的计划岗位将在太湖县政府网、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太湖经开区网及时公布。
(三)比选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5:1的,通过比选(见附件2)确定不超过5:1的人数进入面试(县经开区现有工作人员报名与现职对应及以下等级雇员岗位的,不需比选直接进入面试;若比选计分岗位第5名分数相同,则分数相同人员并列进入面试)。比选结果将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报名人员,通过比选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到县经开区管委会(太湖县晋熙镇观音路289号)五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18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某岗位面试人选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面试人员的面试分数须达到该面试组(以评委组为单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面试成绩基础上设置如下奖励加分项:1、近三年受国家级表彰加3分,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加2分,受省厅、市委市政府表彰加1分(以近三年受最高表彰奖励计分,不累计计分);2、近三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的每次加0.5分;3、有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作经历加3分。根据面试成绩及奖励加分计算综合成绩。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不超过岗位计划数1:2(若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并列列入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作风情况、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进行综合研究确定拟聘任(用)人员。如无合适的,可岗位空缺。
(六)公示
拟聘任(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县政府网、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太湖经开区网、拟聘任(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任(用)
公示无影响聘任(用)情形的,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县经开区与拟聘任(用)人员签订聘任(用)合同。聘任(用)人员身份和职级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其年度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在经开区考核,考核结果进入个人档案。
本次公开竞聘人员实行雇员制(县经开区所有人员均实行雇员制)。县经开区全面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县政府按照县直机关对应公务员年度总收入的2.5倍(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目标考核奖,不含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的车补、单项奖、专项津贴、住房公积金等)核定薪酬总额,同时县委、县政府对县经开区进行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县经开区绩效工资总额挂钩。县经开区在核定薪酬总额内,制定内部分配办法,坚持以岗定薪、以绩定奖的原则,薪酬收入与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四、有关事项
1.此次竞聘岗位聘任(用)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聘任(用)期满后重新竞聘。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聘任(用)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日期为止。不能胜任岗位职务被解聘的,不再保留原聘任岗位及相应待遇,恢复原档案工资,调离县经开区。
2.公开竞聘雇员工作在县经开区公开竞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3.公开竞聘雇员相关政策及考务、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太湖县政府网、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县经开区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县经开区公开竞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太湖经开区管委会0556-4183131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太湖经济开发区公开竞聘雇员报名表
2、2018年太湖经济开发区公开竞聘雇员比选评分表
3、2018年太湖经济开发区公开竞聘雇员岗位表
太湖经济开发区公开竞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