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1、144、1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1、第131号《关于加强村级干部的管理,提高村级干部工作积极性》提案答复内容:
2018年,我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执行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和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对照候选人资格条件“十个不能、六个不宜”负面清单,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审”制度,严格把好“入口关”。换届后178个村(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平均44.8岁,比换届前下降4.7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443人,较上届提升57.0%;35岁及以下“两委”成员191人;选举产生村级女正职17人,村级班子年龄和文化结构明显改善。换届中94名村扶贫专干(村级后备干部)进入了村“两委”班子。扶贫专干进入“两委”班子后,将继续公开选聘35岁以下、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农村青年任村扶贫村干,作为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10月份,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委党校对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进行了任职培训,乡镇党委也分别对村“两委”成员开展了任职培训。
2018年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后,按照不少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兑现村干部基本报酬,村正职干部基本报酬从现在的1800元/月提高到2150元/月,副职从现在的1600元/月提高到1950元/月;绩效报酬按在编在岗村干部基本报酬的30%确定,由县财政统一测算到乡镇,乡镇考核兑现。建立村干部绩效与村集体经济增长挂钩机制,按集体经济年收益新增部分的20%提取奖励资金。
从2019年起,乡镇可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对村(农村社区)干部履行脱贫攻坚、信访维稳、森林防火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设立年度专项绩效。专项绩效标准以正职3000元/人•年为基数,上下浮动不超过50%,副职按正职80%标准兑现。
下一步,将抓住政策机遇,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挂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让村(居)干部干好有奔头、有前途。
2、第144号《关于要求提高村干待遇》提案答复内容:
2016年以来,太湖县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高村干报酬,为村干部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2018年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后,按照不少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兑现村干部基本报酬,村正职干部基本报酬从现在的1800元/月提高到2150元/月,副职从现在的1600元/月提高到1950元/月;绩效报酬按在编在岗村干部基本报酬的30%确定,由县财政统一测算到乡镇,乡镇考核兑现。建立村干部绩效与村集体经济增长挂钩机制,按集体经济年收益新增部分的20%提取奖励资金。
从2019年起,乡镇可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对村(农村社区)干部履行脱贫攻坚、信访维稳、森林防火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设立年度专项绩效。专项绩效标准以正职3000元/人•年为基数,上下浮动不超过50%,副职按正职80%标准兑现。
2018年7月30日,出台了《关于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每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按10%上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建立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动态增长机制,今后每2年按10%标准上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3、第150号《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增加村级干部职数》提案现答复内容:
针对村级脱贫攻坚、森林防火、信访维稳、民生保障等农村重点工作日益繁重现实,经研究,山区乡镇每乡镇增加3个村干部职数、畈区乡镇每乡镇增加2个村干部职数,增加的职数不具体到村,由乡镇党委根据村级工作实际统筹安排。
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按照不少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兑现村干部基本报酬,村正职干部基本报酬从现在的1800元/月提高到2150元/月,副职从现在的1600元/月提高到1950元/月;绩效报酬按在编在岗村干部基本报酬的30%确定,由县财政统一测算到乡镇,乡镇考核兑现。建立村干部绩效与村集体经济增长挂钩机制,按集体经济年收益新增部分的20%提取奖励资金。
从2019年起,乡镇可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对村(农村社区)干部履行脱贫攻坚、信访维稳、森林防火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设立年度专项绩效。专项绩效标准以正职3000元/人•年为基数,上下浮动不超过50%,副职按正职80%标准兑现。
2016年,以乡镇为单位公开选聘176名扶贫专干,专职抓扶贫并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本次换届全县新进人员272人,其中94名扶贫专干进入村“两委”班子。下一步,将继续公开选聘35岁以下、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农村青年担任扶贫村干,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加大培养使用力度。要求每村动态储备村级后备干部2-3名,县乡每年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
今年的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我们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出台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负面清单“十个不能、六个不宜”,实行候选人资格县乡村三级联审制度,严把“入口关”。村和乡镇党组织联审否决34人,县换届办联审否决17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严把目标考核关,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履责能力差、群众不满意的村干予以诫勉谈话或依法罢免。
2018年10月24日
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