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督促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组织实施
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非公工委统一部
署,派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等次由派出单位考核后据实提出建议,县委组织部、非公工委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
二、 考核原则与内容
考核原则: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
考核内容:落实省、市、县非公党建决策部署情况;宣传党建理论政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务活动、完成党建目标任务情况;建设企业文化、服务职工群众、维护和谐稳定情况;为企业建言献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
三、 考核方法步骤
1.个人总结。党建工作指导员全面总结一年来履职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形成书面材料(1000字以上)。
2.单位考核。各党建工作指导员派出单位成立考核组,深入有关企业(社会组织),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汇报;听取入驻企业(社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党员职工的意见;查阅入驻企业党建工作资料、党建指导员工作日志;察看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全面了解党建指导员履行职责状况,形成考核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县委组织部、非公工委审核。对第二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逐人确定考核等次,优秀等次名额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四、考核要求和结果运用
1.各派出单位在考核基础上认真填报《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评价登记表》(见附件),与个人总结材料一起,于8月5日前报县委非公工委。各派出单位支持非公党建的好做法、入驻单位党建工作典型事例等材料可作为附件同时上报。
2.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参加评先评优、推荐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出现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评价登记表》
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
中共太湖县委非公工委
2016年7月20日
报: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
送:各相关非公企业、社会组织
附件:
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评价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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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 文化 程度 |
| 选派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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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企业 (社会 组织) | 1. | |||||||
2. | ||||||||
3. | ||||||||
考 核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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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 企业 (社会 组织) 评价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派出单位意见 |
考核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委组织部、非公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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