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湖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部2013年部门决算、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布。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太办发(2002)86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社区、机关、非公企业以及“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主管党员的发展、管理、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新时期党的建设等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办理我县由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退(离)休报批手续;提出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办理其任免、退(离)休审批手续;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县管干部和指导全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各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科员级干部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研究贯彻中央、省、市委制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党的机关和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
4、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组织、干部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主管全县干部和党员教育工作,研究和制定干部和党员教育政策、规划,负责并指导全县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做好县级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人才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掌握一批优秀企业管理者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8、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研究和制定干部监督规定,对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9、管理县委老干部局,宏观指导退(离)休干部管理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太办发(2002)86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社区、机关、非公企业以及“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主管党员的发展、管理、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新时期党的建设等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办理我县由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退(离)休报批手续;提出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办理其任免、退(离)休审批手续;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县管干部和指导全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各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科员级干部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研究贯彻中央、省、市委制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党的机关和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
4、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组织、干部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主管全县干部和党员教育工作,研究和制定干部和党员教育政策、规划,负责并指导全县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做好县级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人才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掌握一批优秀企业管理者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8、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研究和制定干部监督规定,对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9、管理县委老干部局,宏观指导退(离)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部门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2、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3、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4、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5、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组成,单位现有工作人员22人。其中:行政在职20人、事业在职1人、长期聘用人员1人,遗属1人。
四、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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