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通知要求,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对象
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二、主要方式
由县直各主管单位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发放到依法登记的每个社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项目,及时收回并核对信息,做到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无遗漏、收集的信息无差错。
三、有关要求
1.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抓好排查摸底工作。
2.《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电子版)录入完毕后,于3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thfggw@163.com)报送;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纸制版)一式两份,盖章后(如社会组织暂无公章,请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同时送县委非公工委。
3.从今年开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社会组织年检内容,我们将根据年检收集到的信息对这次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复核。
附件:1.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
太湖县委非公工委 太湖县民政局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