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县直工委:
根据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县非公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示范单位创建两项活动实施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党(工)委和各党(工)委申报的非公单位党组织。
二、考评时间
11月下旬。具体考评时间由考评组自行决定,提前1天与各党(工)委沟通。
三、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贯彻全面深入、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党(工)委和基层党组织自评与上级组织考评相结合。
四、考评内容
关于非公党建目标管理责任考评,重点掌握了解各党(工委)对非公党建工作重视、指导管理及落实效果情况。包括在扩大覆盖上是否做到应建尽建;在指导管理上是否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非公单位党建工作制度,是否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指导,是否在非公单位中培养和发展了党员,是否重视示范党组织创建工作并狠抓落实;在落实基础保障上,是否通过一定途径保障非公党建活动经费。另外,开发区及产业集群专业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是否规范达标。
关于非公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考评,按照《安庆市非公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标准》,对非公单位党组织自身建设、服务发展、服务员工、服务社会四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考评。
五、考评程序方法
1、座谈评议。召开座谈会,考评组听取党(工)委主要负责人非公党建工作情况介绍,听取被考评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和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党员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2、实地查看。实地查看区内环境是否整洁美观,党员活动室是否达标,宣传阵地是否建立并发挥作用,有没有职工文体活动场所。
3、查阅资料。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了解平常有关工作落实和活动开展情况。
4、量化评分。考评组根据《太湖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考评表》(附),统一标准和尺度,进行量化评分。
5、初定公示。县委非公工委在考评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分的基础上,统一征求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初定11个非公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在县先锋网公示。
6、确定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安庆市非公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和“太湖县非公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命名。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县委组织部(非公工委)从工委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考评工作组,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同时,要求各党(工)委高度重视,协同做好考评准备和组织工作。一方面,党(工)委自身要对照《目标责任管理书》要求,认真准备。另一方面,要通知有关单位党组织,对照《太湖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考评表》,逐项加以完善,补缺补差。要知照企业业主或行政负责人,请他们支持参与并积极建言献策。
2、实行考评组长负责制。要以非公党建工作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作参考依据。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不搞平衡照顾,严禁弄虚作假,防止人情、面子、关系等因素干扰考评的公正性。
3、各考评组要做好考评基础工作。根据考评单位实际情况,简要总结考评工作,形成汇报材料,并认真填写《太湖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考评表》。
附:《太湖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考评表》
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
2013年11月18日
抄送:市委非公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