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3年2月28日至3月26日对太湖县委组织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太湖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单位的特点和规律,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查找问题,纠正政治偏差。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手机)、“码上巡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太湖县委大楼三楼(县委组织部)信访接待室。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安庆市0157号信箱。
(三)联系信箱:
1.太湖县山里郎国际大酒店大门口;
2.太湖县委大楼三楼(县委组织部)入口;
(四)电子邮箱:aqxc2023@163.com;
(五)举报电话:19109669349;
(六)“码上巡察”:用皖事通扫描二维码反映问题。(二维码见正文末尾)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为3月24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