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太湖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院务会,党组书记、院长陈浩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班子成员、专委、二级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书面研讨,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传达了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对当前执法办案工作进行了通报和部署安排。
就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抓好年底执法办案各项工作,陈浩强调,要在认识上再深一层,突出强化政治引领,通过中心组领学、班子成员带学、支部集体共学、干警自学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热潮,将做好年底各项工作作为检验落实成效的“试金石”,高质高效开展好各项工作;要在落实上再严一分,突出院领导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分管院长、庭室负责人、员额法官的办案层级责任,加强审判管理,以一周为一节,拟定每节结案任务数,快办案、多办案、抓结案,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要在统筹上再进一步,按照全市法院院长会议部署安排,统筹抓好年底结案、破产审判、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忠诚尽职,奋勇争先,排除万难,全力冲刺,公正、高效地完成审判执行任务,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