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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自转”促“公转” 党建融合引领社区基层治理

发布:2020-11-16 作者:周月琴
      社区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小社区,大民生。为加强社区治理,以城市基层党建创新引领社区治理创新,太湖县坚持“一盘棋”思维,打破部门、行业的“大院”“围墙”壁垒,坚持多方参与,以单位党建“自转”促进城市党建“公转”,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大系统运转。


      一是建强党建阵地“搭架子”。印发《关于全面建立社区大党委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晋熙镇城市社区“大党委”的通知》,在全县8个城市社区全面组建社区大党委,结合包保网格划分区域,将5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划分到对应社区,采取“社区专职委员+县直单位兼职委员”模式配备大党委班子成员。社区大党委书记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从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单位中明确一个牵头单位,选派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兼任社区大党委副书记,统筹协调社区大党委开展工作。

      二是用好共建平台“转轮子”。共建单位与社区党组织分别签订共驻共建协议,明确“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服务社区”共建原则,实行“契约式”共建;建立大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社区党建、社会治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协调共建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县委组织部对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跟踪管理,对未按要求落实会议制度的单位及时提醒督促;按季度汇总大党委成员单位共建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清单式”管理,分季度形成社区大党委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三是明晰各方责任“领单子”。为保持整体性、体现差异性,县委组织部围绕社区大党委承担的宣传政策、参与决策、组织活动、提出建议、解决问题、服务群众六项任务,将大党委成员单位和在职党员进社区职责划分为“规定职责”和“自选职责”两部分,共建单位和在职党员结合自身特点认领共建(服务)项目,会同社区党组织共同做好社区党建、文明创建、公益服务、红色物业等工作。“规定职责”是硬性任务,“自选职责”是柔性要求,成员单位和在职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向社区申报,共建项目完成情况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情况,纳入县直机关党建考核内容,并在社区(小区)公示,接受居民监督。

      四是联动职能部门“开方子”。结合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工作,共建单位会同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定期走进居民小区察民情、听民声,每月召开党群联席会,将走访收集的涉及物业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居民关注的重大事项共同协商研究解决。在2个物业公司先行开展“红色物业”试点,组建物业服务企业党支部,各部门协同发力,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对企业重要事项决策实施的全程参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随着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的融合推进,全县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周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