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王旺来、施爱枝、潘泽忠、吴朝良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李传萍、汪从永先后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命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活动补助办法》。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委委员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还邀请了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列席。(李传林 陈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