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县乡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县领导朱小兵、张时民、张敏丽、占卓夫出席会议。
据了解,《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规范制度化建设、规范信息化建设、规范目标体系及标准化建设、规范执行责任及程序化建设、规范考核监督及奖惩体系建设、规范机关队伍建设、规范机关作风建设等七个方面;《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从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公务出差、费用报销和账务处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县委副书记、县乡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小兵主持会议。他要求,县乡各机关必须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规范化管理的意识;必须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机关管理规范化水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加强督查,确保各方面规范管理常态化,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陈开明)